相关问答
所谓强制拆迁,是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经协商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方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局申请行政裁决后,被拆迁人...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执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违反公路法律、法规的行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制止;危及公路安全、畅通的,可对危及公路安全、畅通的堆放物、散落物、建筑物和构筑物采取必要的强制清理、拆除、暂扣措施。采取上述措施时,应当出具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文书。暂扣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并在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相应的经济担保后归还。
我们国家的房屋分为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两种类别,对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强拆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它是这样规定的: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而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强拆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它是这样规定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农村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六十八条的规定,我们来看一下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强制拆迁的条件如下: 1、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 2、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0人已浏览
269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3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