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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关系可以变更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离婚时协商或判决所依据的双方实际情况,可能会在子女成长过程中产生很大的变化,所以法律出于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考虑,允许离婚夫妇以协议或诉讼方式变更与子女的抚养关系。离婚后,非抚养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非抚养方应另行起诉。可以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出现如下情况的,可以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1)原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原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所以,当您的离婚子女现在的生活状况不利于她或他的成长时,希望您能及时向您的律师咨询,以法律手段解决变更抚养关系问题。
抚养关系怎么证明?《民法典》规定:“受本法教育和扶养的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关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权利和义务。因此,如果你想解决如何证明抚养关系,你必须首先知道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是什么。 (1)继子女尚未长大,继父或继母承担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用,或成年继子女实际上对继父或继母提供了长期的扶养关系。 (2)继父或继母给予继子女生活上的照顾和支持,或不与继父或继母同住;或者成年的继子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支持和支持继父或继母。因此,判断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是否形成维持关系的主要标准是双方是否承担对方的生活和教育费用,以及是否真正被照顾。因此,证据需要收集有关部分或全部生活费用、教育和实际护理费用的证据。例如,它可以由了解情况的目击者或支付费用的账单来证明,继续承担教育和生活的费用。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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