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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权因交易已发生转移,现权利人或者承租人申请将房屋内原有户口迁出的,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通知原有户口人员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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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无权阻止当事人迁走孩子的户口,如对方无理阻止的,可以携带法院判决书,以及当事人的身份证等资料去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凭户籍证明和法院判决书去户口所在地要求迁走户口,孩子户口随迁。 离婚迁户口的一般流程(以迁入地派出所要求为准):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上海市户口迁移 1、户口迁移应当由迁移人本人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人因故无法办理迁移手续的,可书面委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 2、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户口迁移由其监护人办理。 3、本市非农业户口居民(本市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除外)购买、交换或分配住房的,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本市居民系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或农业户户主的,经其同意,其本市非农业户口的直系亲属(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除外)可以在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迁移户口采取的是自愿原则,如果原房主不迁户口,相关部门也是无法干涉的,而且,目前户口和房屋产权是分开管理的,户口归公安机关管辖,产权纠纷才能够通过法院来处理。 如果发生卖家不迁户口的问题,公安人员和居委会干部只能对卖家做思想工作,但无权强制要求其将户口迁移出去。 原房主不履行迁出户口的义务,公安机关不能将其户口强制迁出,即使是采取诉讼手段,法院也无权判决强制迁出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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