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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勤工俭学不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对象是建立劳动关系的本单位职工,但学生勤工俭学...
大学生实习受伤不能认定工伤。实习,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大学生实习期,依然是学生,实习的本质只是课堂教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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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校方要求赔偿,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方可在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同时请求进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赔偿额以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结论为准,辽宁地区城镇户口的,10级伤残一般赔偿5.5万元伤残赔偿金,4000元左右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赔偿金按级别递增
1、大学生实习期间受伤不算工伤。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屡见不鲜,由于没有明确法律规定,作为弱势一方的实习生维权存在困难,同时,除个别地方出台地方法规或政府指导意见对实习生的工伤赔偿问题予以明确外,尚未有一部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法律法规对实习生的工伤待遇问题做出规定,引起司法实践中的分歧。 2、目前,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就实习生因工作受伤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应否按照工伤进行赔偿存在不同认识: 一是应当按照工伤的相关规定认定是否构成工伤及工伤的赔偿金额。 二是由于实习生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并未建立实质意义上的隶属关系,其因工作受伤不能适用工伤的相关规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要求侵权人和学校赔偿医药费、营养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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