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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因为信贷政策原因,导致银行放款放缓,这种就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就只有等银行有放款额度指标了再放款。如果是因为买卖双方或中介公司操作不当等...
按原则是先申请贷款,待银行贷款审批通过后,凭银行的贷款同意书,和抵押登记申请表,以及贷款方与银行的借款合同原件,银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行长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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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问题所述情况,若属房屋买卖合同,则该操作程序存在风险。 2、建议慎重处理,可以要求对方配合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由配合过户的义务,过户以后才涉及银行放款事宜。 3、若卖方不予以配合,则涉及违约,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处理,如选择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等。
1、做转按揭协议所谓转按揭协议,是指将房主和银行之间的债务债权关系转变为购房者和银行之间的债务债权关系。这个办法最安全,但缺点是比较麻烦,银行也不一定支持。那么就用到第二种方式了。2、做资金监管买卖双方到银行签一份资金监管协议,具体操作方式为:买卖双方到银行签一份资金监管协议,然后各自在银行开一个账户,约定在买家过户完毕、拿到新出的房产证之后,首期款打给卖方。如果交易顺利完成,银行会把款项打给卖方;如果中间出现问题交易终止,则把首期款再打回给买方。银行提供此项服务,一般会收取几百元的监管费,但如果你是通过要按揭的银行办理资金监管,则可以省去这笔费用。这种方式现在最为流行,流程也比较方便,监管部门也支持。3、中介帮助解抵押选择一家值得信赖的房产中介机构或担保机构,让他们帮助垫资还清房屋贷款。买卖双方办完过户手续后,购房者用申请到的银行房贷还清担保公司的垫资。这笔垫资服务费需要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各自承当的比例。这三个方法,都遵循了一个逻辑:首付款不能直接交付给房东!
1.由于对方事先已经知道自己有不能履约的可能,仍然为之,就不再受“由政策和信贷原因可,解除合同并返还全部房款,不追纠责任.”该条款的保护 2.所以,你有权利不予返还他的5万元定金 3.我是多年的专业资深律师,若是此问题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或者还有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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