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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宿舍不需要缴纳财产税。为支持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企业和自收自支机构按照政府规定的价格向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属于免征财产税的项目。...
根据《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第一条明确规定,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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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产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94号)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125号)第一条中,暂免征收房产税。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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