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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
以下条件可免征增值税: 1、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及器具、古籍、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给残疾人专用物品的项目; 上述项目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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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减免后怎么申报, (一)小规模纳税人按照不含税的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第6栏“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内即可完成申报。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免税货物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第8栏“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内。 2、取得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按照现行规定认证或者采集数据。所有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第12栏“进项税额”内。同时,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1、5、8、9、10栏次相关数据。 3、计算转出的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内。同时,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13、14、17栏次相关数据。 4、所售货物全部免税,当期进项大于免税销项的,留抵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内。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风险提示: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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