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个人转让著作权。 (二)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三)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 (四)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5条规定,以下7个项目免除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农业: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以下项目免除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工具(3)旧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育的进口设备、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免费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残疾人组织直接向残疾人专用进口除了定金规定外,增值税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都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旧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材料和设备;(六)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残疾人专用物品;(七)销售自己用过的物品。
土地增值税的政策性减免税项目如下:(1)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上述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2)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3)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4)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5)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6)对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7)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076人已浏览
548人已浏览
413人已浏览
12,6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