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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顷卖土地罪与强制倒卖土地罪有什么区别

2022-10-26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是一种典型形式,是指行为人以转手卖出之目的而买入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观点二对非法转让与倒卖的区分,理论界形成了“从属说”和“区别说”两种观点,前者认为“倒卖土地使用权”本来就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一种表现形式,确切的说,要在实践中明显地区分两者,成本太高却效益甚微。而区别说观点认为;在逻辑学上;从广义上讲。因为商业行为总是与投机色彩连在一起。而且,虽然将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独立出来可以突出惩处投机行为的立法目的,非法转让行为与倒卖行为不同。前者认为非法转让的非法行为往往体现在流转土地使用权的形式上,而后者的违法行为体现在倒卖的形式合法,而在其第一次获得土地使用权阶段的目的是为了下一阶段的非法牟利行为。其具体又可分为如下不同常理定义,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观点一,所谓“倒卖”,但要确定何为“倒卖”何为“非法转让”,则不容易,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进行开发利用,直接将土地使用权卖出的非法行为。观点三,低价买进高价卖出土地使用权的行为,通常称作“炒地皮”。观点四,非法转让是应当包括倒卖在内的,倒卖也是一种非法转让,它们是包含关系,何况本罪还有以“牟利为目的”的限制,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是指行为人出于出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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