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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智力障碍者由于是非观念薄弱,好逸恶劳,容易受到社会不良思想的影响,往往多次犯罪,甚至因犯罪受到惩罚,出狱后仍屡教不改,在判断刑事责任能力...
根据刑法规定,下列人员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仍应对其采取一定的措施: 1、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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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70号令)》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肇事逃逸的认定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主要有: (1)肇事者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2)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逃避法律的追究; (3)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
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持根本否定态度心理。 2.行为必须发生了危害结果,从刑法分则的规定看,这些结果一般都是较为严重的结果。刑法第330条和第332条除外(由于过失犯罪是结果犯,只有特定结果发生了,才成立犯罪)。 3.必须有处罚该类过失犯罪的分则性明确规定。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相对于总公司而言,分公司在法律地位上相当于公司的一个职能部门,分公司的负责人则相当于部门经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不得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故法律上,分公司的负责人的权限亦受总公司的章程的约束,负责人亦需要遵守公司治理结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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