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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咨询的工厂受伤没签劳动合同应怎么赔偿,给出了以下回答,请参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工厂里受伤了,如果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坚定为伤残...
(1)2008年一月以后不签劳动合同,公司将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 (2)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天数为21.75天。公司显然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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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应当按照劳动关系处理。有书面协议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但保险应当补缴或者向你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单位没有缴纳保险未超过1年的,那么员工可以要求补缴;未缴纳保险超过1年的社保局就无法办理补缴了,员工只能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员工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保险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个人实际工资基数按照以下比例缴纳,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你所在的公司看来是非常不规范的。首先,你要想通过劳动仲裁维权,必须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比如:你的工资是否由银行转账支付?如果是的话,你可以通过打印银行工资清单来证明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又比如:公司是否为你购买了社会保险?如有的话,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至于同事出具的证明,仲裁庭很难受理。另外,你还有权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而要想成功获得此项赔偿,也需要专业律师的指导,否则也很难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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