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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

2022-01-09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七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因此,按照相关规定,饭店、超市作为经营者有保障消费者财产及人身安全的义务,未尽其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我建议,消费者一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如果发现物品丢失,应马上与经营者交涉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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