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证券公司对客户负有诚信义务,不得侵犯客户的财产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证券公司的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客户资产,损害客户...
证券公司对客户负有诚信义务,不得侵犯客户的财产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证券公司的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客户资产,损害客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证券公司对客户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证券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客户资料的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证券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未担任董事职务的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本准则适用于中国境内设立的证券公司。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上市证券公司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90人已浏览
3,961人已浏览
3,721人已浏览
3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