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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际出资的名义股东,不享有基于出资的公司知情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出资权、收益权等股东权利。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实际出资人以实际履行出...
未实际出资的名义股东,不享有基于出资的公司知情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出资权、收益权等股东权利。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实际出资人以实际履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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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1、所谓挂名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挂名股东。 2、挂名股东仅满足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信息上显名的形式要件,但不满足出资的实质要件,也不满足参与公司决策、分红、行使股东权利、签署各类文件的表象特征。在认定挂名股东的情形下,实际出资人拥有真正的股东资格,有权处分相应的股权。但是,挂名股东擅自处分股权的,实际出资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隐名股东有什么权益?作为投资者,隐名股东应该当然享有投资者享有的投资分红权,也就是说,这是大多数股东应该享有的,这是毋庸置疑的。第二种权利,也就是说,他应该享有无权处分显名股东的一种追偿权。比如这位显名股东,他无权处分公司的财产,这位善意的第三人也通过善意获得了公司的财产。在这种情况下,这位隐名股东可以对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行使追偿权,他可以起诉公司和这位显名股东。也就是说,他在诉讼中有保障,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看具体情况定。相对于实际投资人,如果没有授权同意,名义股东为无权处分。相对于公司及对外,名义股东为有权处分,股份受让人以合理价格依法定程序受让并变更登记,为正常合法取得。《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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