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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及车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对方存在过错,可以要求多分共同财产。具体份额,可以约定,协议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法院以照顾女方的利...
房子是登记在女方名下的么?没有遗嘱的话,作为女方的遗产处理,配偶、父母、子女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女方在的话可以立遗嘱,死后房屋直接给自己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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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关于子女抚养权,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双方虽然离婚,但是作为孩子的合法监护人,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权力和义务,如果双方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不能协商解决的,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抚养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依照《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判决。第二,由于房产在男方母亲名下,那么应该属于母亲的个人财产,双方离婚时不能分割。但是,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双方对该房产有过出资,可以按照债务关系处理。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第三,关于车子,如果该车辆是双方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应该认定为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可以平均分割。但是,未还清的贷款部分应该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应该由双方共承担。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我理解的“儿子”是男方,如婚前男方父母买房,婚后写到男方名下,这属于对其子的赠与,属男方个人财产,如果此房不是全额购买,在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共同的还贷及增值部分可以要求男方补偿。
属于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离婚时分割原则是一人一半的,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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