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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无法偿还的高利贷债务,有以下几种解决方法可以参考:首先,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延长还款期限或重新签订借款协议以缓解当前困境;其次,也可以考虑...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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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借款到期,无法偿还高利贷,可以参考下述解决方法: 1. 如果年利率在24%以下,这是合法的债务,借款人应该尽力偿还。 2. 借款人可以起诉到法院,主张利息过高部分无效,并偿还本金和合理利息给借款人。 3. 高利贷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受案范围。但是如果放贷公司在索要高利贷的过程中有威胁到借款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行为,则属于公安机关受案范围,应及时报警处理。 4. 借款利息高,风险大。能够偿还贷款的人往往只是少数,更多的人无法偿还高利贷,可能会连累到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因此,应尽量避免涉及高利贷。 5. 如果因为高利贷威胁到个人安全,应尽快报警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七条借据、、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如果利息过高涉嫌高利贷,可以只偿还合法本息部分,即年利率在36%以内的部分。如果无法偿还全部借款,可以与平台协商要求展期,即延长还款期限。在此期间,需要努力筹集资金以偿还债务。或者可以要求先偿还一部分贷款,其余部分分期偿还,并协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需要注意的是,以贷养贷的做法是不可行的,因此不要想着通过借贷来还旧债。同时,应该根据自身承受能力,合理选择借款金额和期限,避免过度借贷,欠下高额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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