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办理时限: 1、员工或退休人员死亡的,其亲属应在其死亡后30日内到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申领手续; 2、企业离休人员死亡的,其亲属应在其死亡后30日内到市社保局养老保险处办理待遇申领手续。 3、社保机构自受理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死亡员工家属准备材料,填写《市企业参保人员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申报表》,提交申请; 2、养老保险窗口审查材料; 3、养老保险窗口受理并核定待遇,开具《市企业参保员工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待遇决定书》; 4、用人单位/死亡员工家属签收《市企业参保员工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待遇决定书》,养老保险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将支付清单交财务部门并完成支付。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应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机构申报丧葬补贴,填写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贴申请表(表格可在社区或湘潭劳动保障网上下载)到社区盖章,社会保障人员签字,并携带离退休人员火化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丧葬费申请手续。
一次性抚恤金为死者生前工资15个月,丧葬费为2000元,以上待遇由死者家属或子女领取(须由所在地村委会出具证明确定具体领取额待遇人员)。这是关于丧葬费领取流程的个人看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0人已浏览
1,243人已浏览
963人已浏览
2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