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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赠与房产程序 (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二)作为赠与房屋的受赠人到梧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证大厅办证应提交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2、公证机关出具的赠与公证书或经交易所鉴证的赠与合同; 3、原《房屋所有权证》(包括共有权保持证); 4、受赠人的身份证。 (三)工作人员收下资料后,出具收件收据,并代收登报费。 (四)承诺期到,请及时带上收件收据、身份证及应交的费用到发证处交费、领证。办证说明:办证承诺时间,资料齐全,从受理收件之日算起,25个工作日完成。
房产赠与一般应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受赠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登记; 2、提交身份证明、赠与合同、房产权属证书等材料; 3、审核过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4、不动产登记机构查验事实,办理过户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房产赠与一般应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受赠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登记; 2、提交身份证明、赠与合同、房产权属证书等材料; 3、审核过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4、不动产登记机构查验事实,办理过户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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