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文件与在一般情况下权益与义务内容是一致的,但也有的由于多种因素的干扰导致招标文件与施工合同条款不一致,这时就要按照招标文件与施工合同出台的先...
以合同为准,在合同中未约定,或不明确的部分,可以参照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招标工程建设的大纲,是建设单位实施工程建设的工作依据,是向投标单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事人签订多份合同,合同之间内容不一致的,一般应当以在后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可以认为在后签订的合同是对前合同内容的变更。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招标文件中有合同范本,导致冲突的原因有两种。一:制作招标文件的时候没有仔细考虑业主的意见。二:开评标结束以后业主改变了合同条款。第一种情况一般需要代理机构做出解释。第二种情况只要业主和中标单位同时签订就可以。一般招标文件中都会说明合同签订以实际为准。所以应该是以合同签订为准。另一方面是要看你文件和合同冲突问题的严重性来判断。实质性问题,影响到招标过程的合理性的时候要进行重新招标。
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1、招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施工合同的内容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否则就触犯了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无效条款或无效合同。 3、分析发生不一致情况的原因。按照正常情况,应当有补充合同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并且书面说明不一致原因的原因、后果。 假如合同是因为双方当事人疏忽的原因签订的,当然以招标文件为准。 如果招标文件有兜底项:以正式合同为准,那么就以合同为准。再看是否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57人已浏览
3,409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