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实践中,学生贷款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贷款的学生违约不能如期归还所借贷款的,权利人有权请求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就贷款的学生所借贷款承担全部清偿...
借款人死亡的,贷款由其继承人负责。借款人有遗产的,其继承人应当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依法清偿被继承人应当清偿的债务。没有遗产的,不需要清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很明显,分公司是本公司管辖之下的法人的分支机构,没有单独的法人资格。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所有;分公司不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其经营所得归属于本公司,当然其在民商事活动中出现了行政违法,行政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承揽人受伤一般是由承揽人自己对其损害承担责任,定作人只有在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具有过失时,才会承担与其过失相应的赔偿责任,其他情形下的,如果发生了承揽人受伤,定作人对其损害都不需要承担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人(自然人)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一人出资设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市(区、县)街号 第四条公司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开展经营活动。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监督。 第五条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承诺:严格公私财产分明,如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股东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七条公司经营期限:长期。期间临时租用营业场所,以租用期限登记,续租或购买固定营业场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章注册资本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万元,实物评估作价万元。 第九条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一栏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或注册号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评估验资时间(年月日) 现金(万元)实物(万元) 第三章公司机构及产生办法、职权 第十条公司不设股东会,只设一名经理,经理为出资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损失方案。 四、决定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五、聘用、解聘公司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 六、决定公司聘用人员报酬。 七、制定公司管理制度。 八、签署公司有关文件、协议。 九、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公司职工会。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一名公司助理。公司助理协助经理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经理的决定落实情况。经理助理由经理聘用或解聘。 第四章财务、会计 第十三条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依法进行审计,并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年度检验。 第五章劳动、组织 第十五条公司按照《劳动法》及其他法规规定,自主决定用工制度和人数,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国家规定许可范围内自主决定职工劳动报酬和分配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依法为职工提供劳动保险,待业保险和相应福利,提供安全生产经营条件。 第十七条公司职工依法设立工会组织,经常开展工会活动。注重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第十八条公司按照中国共***章程规定,设立党的基层组织。认真按照党章规定开展活动。 第六章合并、破产 第十九条公司合并,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清算资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刊登公告,通知债权人。合并方代表被合并方与其债权人签订担保协议。 第二十条公司宣告破产和被依法责令关闭,依法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偿还债务,按规定办理相关终结手续。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修改本章程,有公司股东决定。对本章程的修改,补充条款,均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的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经营中需改变事项,及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公司出资人。 股东(出资人): 年月日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58人已浏览
887人已浏览
312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