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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定期存单的质权归谁?

2022-11-03
1、出质人合并、分立或债权债务发生变更时,贷款人仍然拥有单位定期存单所代表的质权。 2、单位定期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和利息、罚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3、贷款期满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借款人提前偿还所担保的贷款的,贷款人应当及时将质押的单位定期存单退还存款行。存款行收到退回的单位定期存单后,应将开户证实书退还贷款人并由贷款人退还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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