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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
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简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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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找证据,否则可能会因为证据不足而输。1、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工作的,有两种方式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法简单。缺点:有些地区的执法力度可能不大;2、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的,也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好处:除工资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而且一般都能最终解决;坏处: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诉讼,手续稍多,需要专业指导。二、给个人工作的话,不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未依照本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适用本法:(一)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辞职、辞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发生的争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工人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督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经济补偿和赔偿的标准。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返还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关于借款本金,如现有证据不全,可以在律师指导下补充收集其他证据。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个月。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0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0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审理第一审船舶碰撞、共同海损案件的期限为1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0日。对罚款、拘留民事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审理期限为5日。 2、下列期间不计入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公告、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中止诉讼、中止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恢复审理或执行的期间;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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