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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在某个地区遭受过社会抚养费征缴的当事人,在其他地区不得因为相同的违规事实再度遭受社会抚养费的征缴。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所谓的“未婚计划生育证明”,其实就是证明持证人是未婚且未生育的情况。道理很简单,合法的婚姻是以依法登记结婚为标准。但虽未登记结婚,并不等于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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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的规定如下:首先,产假期间的工资应按照实际工资标准进行发放。如果产假工资大于生育津贴,则优先发放产假工资,超出部分上交企业。反之,如果产假工资小于生育津贴,则先发放产假工资,再补偿剩余差额给员工,最后剩余部分由企业所有。 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生育津贴领取金额 = 分娩当月单位平均缴纳工资基数 ÷ 30 × 产假天数。其中,缴纳工资基数为社保缴纳基数,即五险一金扣除基数。对于保胎假的工资发放,根据连续工龄的不同,其计算方式也有所区别,但均按照病假待遇执行。 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80%发放。该假期仅适用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并须经过个人申请和单位批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产假工资发放标准可能因地区、公司政策及法律规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建议您查阅公司相关政策,或者直接向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咨询,以便获得更为精确、详尽的信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此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胎政策放开后,生育一胎和二胎都已经不需要再办准生证了。如果夫妻双方生三胎,才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或居委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办确认盖章。普通家庭可以自由地安排生育,自由地选择何时生育孩子,不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各地条件手续有所不同,以浙江省为例。 一、三胎条件:依据《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三章的相关规定,三胎条件如下: 1、夫妻因无法生育,依法收养了两个孩子后,若有能力再生育的,允许再生一个孩子。 2、夫妻已生育两个子女,但如果有子女经过鉴定为病残儿,无法成为正常的劳动力,且在医学上也认为其能够再生育的,允许再生育一个孩子。 3、再婚的夫妻一方已生一个子女,而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双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允许再生育一个孩子。 4、再婚的夫妻各生一个子女,且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允许再生一个孩子。 5、省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况。 二、手续: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再生育情形的夫妻,可以向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领取《申请再生育表》,经生育管理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再生育表》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再生育证明,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扩展资料:不符条件的三胎处罚标准: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四)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后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征收生育第二胎的,按照一倍征收(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六)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七)民政部门、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收养子女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收。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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