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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类型包括: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纠纷;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损害夫妻共同利益的纠纷;以及转让已清偿债权的纠...
其法律特征如下: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原债权内容的前提下,由原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出让权利的主体是债权人;债权转让的内容是债权人对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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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类型有: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纠纷;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损害夫妻共同利益的纠纷;以及转让已清偿债权的纠纷。
虚假债权转让的后果: (一)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 (二)抗辩权随之移转,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三)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一、剥离前已清偿。在剥离之前,债务人已经向银行履行了全部或部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法院已经执行,由于银行本身的错误未能核销,已经清偿的债权将被转让。受让人发现后发生纠纷。2、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债权有抵押权,或者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银行通过对物的处置实现部分债权。仅此而已,与第一类没有区别。在实践中,由于大多数银行在变现时没有与债务人订立合同,受让人往往不按照银行的实际变现金额要求,而是根据抵押物担保的全部债权确定虚假债权金额。当债务人同意以物偿还债务时,受让人主张银行接受以物偿还债务。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按值确定债务偿还金额的,视为对全部债务的抵消。双方就此意见分歧引发纠纷。三、真债权假合同。银行转让债权时,债权是真实存在的,但由于借款合同等手续不足,伪造了合同等借款手续。受让人行使权利时,债务人不予认可,或者即使银行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真实存在,受让人也会因与转让合同不同而要求银行承担责任而产生纠纷。四、新贷还旧贷。银行通过新贷款偿还旧贷款的方式变更了合同,但在转让过程中错误地将旧贷款手续作为债权依据交付,或者旧贷款手续本不规范。在审计检查活动中,为了掩盖不规范的贷款,他们转让资金偿还旧贷款,但没有签订新的合同。转让时,原手续仍作为债权依据。受让人受让债权后,以手续中注明的债权已清偿的理由向银行提起诉讼。五、法律不能。债权转让前,由于银行原因难以实现,但转让时没有明确说明。受让人以银行未履行义务为由要求银行承担责任。虚假债权转让纠纷,包括债权转让前,由于银行原因难以实现债权,但转让时没有明确说明。受让人以银行未履行义务为由要求银行承担责任。转让后,银行接受债务人清偿引发的纠纷。6、转让后,银行接受债务人清偿引发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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