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家里被盗,如果是物业未履行物业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的,则物业应当负责任。具体是否负责任,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
业主维权是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者是向当地房管局投诉的,另外视具体的侵权行为所归属的管理部门不同,具体处理。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业主维权是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者是向当地房管局投诉的,另外视具体的侵权行为所归属的管理部门不同,具体处理。二、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建议直接报警,对现场家中的物品及设施不要挪动及擦拭。《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因物业公司疏于管理,比如导致防盗门一直处于损坏状态,从而使他人能够随意入楼相对较为隐私的场所,且物业公司也没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物业公司履行了其他的安全保证职责的话。则对于业主的财产损失,物业公司应根据侵权责任及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承担与其管理过错相当的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3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1,010人已浏览
2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