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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法典无子女中均没有对“无子女”的条件做出解释。但根据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关于符合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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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里的医疗保险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保障性福利,大家有了什么身体的不舒服就可以用自己的医疗保险去看病,一般只要根据本地区的医疗认定的机构就可以了,这样报销的幅度也会大一些,而且享受的福利也会高一些,因为我国还没有全国统一医疗保险。
捡拾弃婴并且给予正确报案以后,浙江弃婴收养该报案人依然不能自己直接收养该弃婴的。 1.收养弃婴是一项善举,收养人的收养行为挽救了不少鲜活的生命,但是,个人收养弃婴,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弃婴的收养手续应按照以下要求: (1)收养人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条件(即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需要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体检证明
法律上,收养视同婚生子女的一种身分契约关系。由于收养会将本无真实血缘联络之人间,收养领养法拟制具有亲子关系,因此收养者与被收养者间又称为法定血亲或拟制血亲。收养者称为养父或养母,被收养者则称为养子或养女;被收养者之生父母称为本生父母,而对本生父母而言,被收养者称为出养子女。子女出养后,本生父母之亲权即处于暂时停止之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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