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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注册经济犯罪的条例很多,但是对公司上有些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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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走私假币、出售、购买、运输假币、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等一些经济案件进行侦查; 2.对擅自设立金融机构、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隐匿、销毁会计资料等一些金融犯罪进行侦查; 3.对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金融凭证诈骗案、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等经济诈骗案件进行侦查; 4.对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侦查; 5.对伪造、变造金融票证、国家有价证券、股票、公司、企业债券,以及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等经济犯罪进行侦查; 6.对其他经济犯罪进行侦查。
为满足新形势下防控经济犯罪工作对专业人才的现实需求,培育护卫国家经济安全卫士,故有经济犯罪侦查专业这个专业,属于公安应用学科。那么经济犯罪侦查特点是什么?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要求是什么?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陶延年律师解析。
经济侦查大队,仅对经济犯罪行为负有法定的侦查与处理义务与权力。如果警局根据当事人的描述,认定民事纠纷,警局是不会介入的。公安经侦部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应予立案: 1、认为有犯罪事实; 2、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达到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公安管辖。 如果公安经审查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有控告人,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报案的控告人。控告人对公安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原决定的公安关申请要求立案的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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