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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户口本和身份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
一般需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单身证明以及本人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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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份证原件,一方为境外人员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2、户口簿原件,一方为境外人员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3、结婚证换发结婚证的需提供原结婚证,补办结婚证的无需提供此材料4、结婚登记记录证明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查档证明);5、照片双方三张大二寸(5×4cm)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1、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的证件和材料: (1)户口薄或户籍证明; (2)本人居民身份证; (3)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合影(其中要有一张黑白合影,以供制作档案使用); 已离婚的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的婚姻状况一栏中须为离婚。 2、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 (1)初审,当事人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合影照片; (2)受理,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审查; (4)登记; (5)颁发《结婚证》。
再婚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对于再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有婚史者的离婚证就是第二项规定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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