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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拿失业金,但是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 2、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
按《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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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主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劳动者个人原因辞职的,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劳动者自愿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得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具备以下条件: 非自愿中断就业的; 2、依法办理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保险的,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失业者可以选择是否申请失业保险。愿意申请的,应当自合同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超过60天未向办理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的,视为自愿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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