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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卖后未过户能收回。卖方反悔买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买方拒绝行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的,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双方协商不成的...
房屋买卖后未过户,想要收回房屋,也就是不卖了的,可以收回,但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房子未过户,则房子本身仍然是你的,但是,房屋买卖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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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不过户合同有效,但对房屋仅享有债权的效力,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屋未办理物权登记导致未进行过户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房屋买卖后未过户,想要收回房屋,也就是不卖了的,可以收回,但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房子未过户,则房子本身仍然是你的,但是,房屋买卖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且已经公证,则合同是有效的,有义务履行合同,若违反合同的约定,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至于具体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可以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至法院,由法院裁决。
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公证,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公证只是对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我国规定不动产权是登记注册制,没有产权证,就没有所有权。房屋交易虽然办理了公证,但还应该以过户登记为准,如果不进行产权登记的,可能造成自己利益受侵害。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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