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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居住房屋的拆迁款,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应当平等占有。你父亲另外一处房产属于婚前自有财产在婚后改变价值形态。个人认为不应当...
[q ote]原帖由[i]janet0126[/i]于 2007-2-509:59 PM发表 现在我和他协商,他只同意将孩子给我.房产价值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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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分割房产时,并非以购房时的价值为准,一般是以房产现值作为分割的依据。 房价的市值一般由当事人双方估价后达成一致的意见;若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通常是由原告申请向法院评估,并预交评估费用,再由法院委托相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以该评估报告作为分割的标准。 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一般是从3个月到6个月不等。评估的费用,则是在判决离婚后,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分担。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双方对财产价值有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竞价、作价、评估、拍卖等形式来确定和处理财产,处理财产时应贯彻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不是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评估。
收费标准按照争议财产百分之六左右,可以与律师面谈协商费用。
确认离婚房产价值的方法有:协商、评估、竞价。离婚房屋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出资份额分割;3、一方婚前购房,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房地产登记在首付款人名下的,离婚时房地产由双方协议处理;4、抵押贷款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属于特殊性。对于房屋产权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应平等分割;5、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只要不转让,仍属于赠与人,不予分割;6、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买房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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