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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存在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方式主要有货币补偿、股权补偿和债券补偿等方式。现金支付方式是指在转换企业员工身份时一次性以货币形式补偿员工的支付方...
企业职工的基本情况:前面在尽职调查中的内容中已经对其进行了全面的说明。但在方案中主要突现: (1)企业职工总人数;在岗职工人数;离、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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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领取经济补偿金,自谋职业。经济补偿金给付规定是: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一年工龄给予本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平均工资1个月的工资。本人工资低于企业月人均工资的,按企业月人均工资支付;本人工资高于企业月人均工资3倍的,按企业月人均工资3倍支付。 b、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与新组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新企业实现就业。这种情况经济补偿金的给付方式按云办发[2004]28号文件规定: 凡企业改制重组后留用的职工,在改制重组企业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后,不再计付经济补偿金。但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或劳动合同终止时,企业与距法定退休年龄5岁以上的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办法如下: 1、因企业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被改制重组企业和改制重组企业的工作年限分段计算,原则上分别由被改制重组企业的原国有产权持有人和改制重组企业支付。 2、因职工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被改制重组企业的工作年限计算,原则上由被改制重组企业的原国有产权持有人支付。 3、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的,经济补偿金原则上由被改制重组企业的原国有产权持有人以职工在被改制重组企业的工作年限计付。以上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参与改制的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但要确保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职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标准足额一次性得到经济补偿金。 职工与改制重组企业的劳动关系存续至法定退休年龄时终止,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不再计付经济补偿金
集体企业改制以后,对职工的安置基本上是两种情况:一种是给予工龄买断,一次性发放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另一种就是继续上班,原来集体企业中的职工成为新企业的正式工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企业工龄和社会保险保障。 1. 集体企业改制职工安置费的集体企业改制是属于上个世纪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移过程中的特殊产物,集体企业改制指的是集体所有制企业为适应现代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要求而进行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社会系统工程。企业改制如何对职工进行安置,已经有许许多多的实际的例子。 2.实践中,对集体企业的改
改制企业中部分距离退休年龄不足10年(含10年)的原固定职工,本人选择不领取安置费的,企业改制后,与其协商变更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一般可以签至法定退休年龄止。企业改制前后本人的本单位工作年限也应合并计算。相对这部分老职工所剥离的安置费可以留在改制后企业,并实行专项管理,具体财务会计处理按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企业改制后这部分老职工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不再支付一次性安置费,应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处理。今后国家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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