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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只是一种用工的意向性协议,协议从双方签订时生效,到求职者正式到单位报到建立劳动就失效了。所以,它不属于劳动合同。真正进单位...
1、一般来说,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就应按照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但特殊情况例外。 2、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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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来说,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就应按照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但特殊情况例外。 2、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3、如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1、一般来说,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就应按照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但特殊情况例外。 2、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3、如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一般认为是有效力的,实际上这个问题在实践中是有一些争议的,简单回答如下: 就业协议法律性质属于预约合同性质,不是劳动合同本身,签订就业协议时各方当事人就明确就业协议不同于劳动合同,签订就业协议是为了将来签订劳动合同,大多就业协议的备注栏里就明确约定:“甲方到乙方报到双方当即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毕业生违反就业协议会对用人单位产生损害:用人单位往往为录用一毕业生做了大量的工作,同一旦毕业生因某种原因违约,势必使用人单位的录用工作付之东流,并可能错过招聘最佳时间段。因此违约金的约定主要是为了赔偿用人单位招录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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