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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人张贴催收函一般不违法;讨债人威胁债务人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或者干扰其正常生活的,是违法的,一般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
欠条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法法律规定,无论过多久,都是有效的。关于诉讼时效问题,如果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就不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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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20年没催收还是仍然有效的,但是账户估计就被银行“核销”掉了,这一类的贷款属于“没法回收”的范畴内,会在银行的利润内注销掉,而且银行会将这笔账挂起来,就不会对借款人进行再次催收,不过是会影响征信的,会留下不良贷款的记录。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发布命令公布施行)第三十条规定:“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并承认一切土地所有者自由经营、买卖及出租其土地的权利。”就是说,这时的土地属于农民私人所有,宅基地自然也属于私人所有,其证书自然也是所有权证书,而不是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二,1962年9月27日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条例修正草案》(又称“六十条”)第21条规定:“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生产队所有的土地,包括社员的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等等,一律不准出租和买卖。”自此以后,农村宅基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其中,所有权归生产队,使用权归社员。这种土地权利制度得到了1975年《宪法》的确认。因此,你手里保存的八八年的老宅基地证书,就没有法律效力了。但是,这个证书具有巨大的收藏价值,建议好好保存。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已经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限,借款人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出借人的诉求将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起诉是无效的。虽然是八年的欠条,如果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没有超过三年的,出借人的诉求将会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起诉就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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