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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起上诉的人,必须是依法拥有上诉权或可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目前,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与被告,还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都有权提起上诉。...
一、案件受理 1.登记立案 凡有明确的原告、被告和具体的诉讼要求,应由人民法院调查处理的民事纠纷,均应立案处理。 2.案件受理 民事案件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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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根据被告的人数准备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人民法院立案庭要求立案,在缴纳受理费后从法院领取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就立上案了,然后根据法院给定的举证期限补充证据,准备开庭。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根据被告的人数准备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人民法院立案庭要求立案,在缴纳受理费后从法院领取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就立上案了,然后民事诉讼立案程序最后就是根据法院给定的举证期限补充证据,准备开庭。
1、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 2、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 3、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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