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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盗窃可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和犯罪分子的认罪态度、退赃表现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定罪量刑。个人盗窃公私财物虽未达到“数...
下列情形可不追究刑事责任: 一、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 二、经特赦免处罚; 三、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4、依照刑法告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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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二)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三)经特赦免处罚的;(四)依照刑法处理的犯罪,没有没有告诉或者撤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追究刑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刑事诉讼法》15条的规定,有以下几情况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显着轻、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的;有权机关作出特赦令规定对某些人的犯罪或某种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尚未追究刑事责任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特殊原因。如果已经追究刑事任的,依照刑事诉讼程序,对立案的,要撤销案件;对尚未起诉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已经起诉的,应当终止审理,宣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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