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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侵犯中国已有商标的专用权,可以使用;如果与在中国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相似,则侵权,不可以使用。 商标注册保护是有地域性的,在哪个国家注...
可以。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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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可以在中国注册商标。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七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照其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与的条约,或者按照对等原则办理。《商标法》第十八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承认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三款:《商标法》第十八条所称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没有经常居住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根据这些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住和营业所的外国人和外国企业必须通过中国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事宜;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商标注册以及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则可以不通过代理组织。
外国人是可以在中国注册商标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七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照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商标法》第十八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三款:商标法第十八条所称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根据这些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和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就必须通过中国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办理商标事宜;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商标注册以及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则可以不通过代理组织。
外国人是可以在中国注册商标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七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照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商标法》第十八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三款:商标法第十八条所称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根据这些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和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就必须通过中国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办理商标事宜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商标注册以及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则可以不通过代理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七条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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