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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可以考虑将员工在节假日的出差在途时间算为加班,并相应安排调休或者支付加班费; 2.如果用人单位不希望将员工节假日出差的在途时间算...
关于你问的员工出差路途算加班吗,单位周六、日或法定节假日派职工到外地出差,应按财政局有关规定发放出差补助,不支付加班费,也可以不安排补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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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第4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41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第二条43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4,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100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100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100的报酬。
关于出差途中是否算加班的话,是根据出差期间的加班时间,以实际为完成工作任务而进行的工作为计算加班时间
出差途中算工作时间,但以天计算。 员工出差,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出差途中,是为完成工作任务的一个必不可少的过程。并且,象完成其他工作任务一样,具有受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控制,而不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的特性,因而应当计算工作时间。 但是,员工出差途中,虽然在途时间不能自由支配,但期间只是乘坐交通工具,并无实际工作内容,也没有实际提供劳动,对用人单位不属于生产经营,并不能产生生产经营的效益,并且可以照常休息。因此,司法实践中,计算工作时间是按照自然日历数以“天”计算,并不简单低适用八小时工时制。在计算加班时,只有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才予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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