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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1、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上年工资总额的8%比例缴纳,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工资收入的2%比例缴纳。2、用人...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月共同缴纳:(一)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照9%的比例缴纳;(二)在职职工以本人工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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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医疗保险费,由职工、单位和国家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具体组成如下:1。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按上一年度职工(含退休职工)工资总额6%支付;在职职工个人按上一年度工资收入2%自办理退休手续后的下个月起,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比例超过市规定标准的,按照市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职工)的平均工资低于县职工去年的平均工资%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去年全县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支付基数。2、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按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含退休职工)缴纳,用人单位负担70元%,员工个人负担30%。用人单位中途参保的,应当按照年度标准缴纳重病补充医疗保险费。
2018年个人参加职工医保缴费标准已经出炉,其中,按年缴费标准一档:2520元/年,二档:5544元/年;一次性趸缴的缴费基数为:67386元/年。 若参保人员是退休人员,但职工医保缴费期未满,则需要继续按年缴纳基本医保费,此时,如果考虑到未来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可以选择一次性趸缴剩余年限。 据了解,2018年大额医保缴费标准为504元/年。“需要注意的是,当职工医保缴费期满后,若已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可终生不再缴纳基本医保费(但大额医保费需继续缴纳),即享有医保待遇。”
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应当按月征缴。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或者确定的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数额,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业人员个人应当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为扣缴。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季度(季内)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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