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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变成非农业户口,是否可以享受村里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2022-02-24
当事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去考虑(包括,但不限于): 1、当事人的户口如果是村里的“非农业”的户籍性质的,一般是不属于户口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是不能享受村里的经济组织成员待遇的; 2、当事人的户口迁入户口所在地(或者申报后),村集体并没有进行过集体土地使用权重新发包,在本次承包未到期前,村集体是不能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的; 3、当事人只有等到本次承包到期,村里重新发包的前提下,才能分配到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4、当事人可以结合村人的实际情况,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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