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事人的问题,应参照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的规定来享受: 1、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
如果你的承包地没有被集体收回,承包给他人,你的土地可以要回。此外你是全家迁出还是你自己,落户是在何处,你的承包期到何时也很重要。 土地承包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不能再享受该待遇的: 1、当事人的户口属于“非农业”户口的,不属户口原籍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因此也不能享受该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事先咨询当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第五条特殊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的一项及其以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公民。第六条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4人已浏览
1,038人已浏览
569人已浏览
9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