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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判定后二次手术费有社会保险组织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限定:“工人因工作遭到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
工伤保险二次手术赔偿应当经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审批同意。【工伤复发】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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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二次手术、由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来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领取并填写《工伤职工二次住院申请备案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持《工伤职工二次住院申请备案表》至定点医院填写病史及医疗经过,由定点医疗提出二次住院的意见,并加盖医院专用公章;3、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将上述《备案表》送至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进行备案盖章,用人单位和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各持一份以备医疗费报销时查证
员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是需要在伤情稳定之后,也就是二次手术之后需要稳定才能进行鉴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第九条〔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条〔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长30日。
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是因为工作原因而二次损伤,则可认定为工伤,若是单位不认可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被认定为工伤可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向单位索赔,一般索赔项目可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食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等,若是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要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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