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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是在主观上须管理人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管理人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即管理意思,是指以其管理行为所生的事实上的利益,归属于他人...
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是管理人有为他人管理事务、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的主观意思。 一、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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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是管理者主观上要为他人管理。管理者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即管理意思,是指其管理行为所产生的实际利益,属于他人的意思。 所谓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无法律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
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是管理人有为他人管理事务、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的主观意思。 一、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 二、无因管理构成条件: 1、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也未受本人委托; 2、管理人从事管理他人事务的事实行为,包括对他人财产或事务的料理、保护、利用、改良、处分、帮助或服务等,至于管理人自己是否受益则在所不问; 3、管理人具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其目的在于为他人谋利或免使他人利益受损,不具备这一要件者不属于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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