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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车签的买卖合同有效,但如果当事人约定抵押的车辆不能转让的,则就该车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依法成立的抵押车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但是抵押人出售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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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而买卖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四十九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房屋抵押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如下: 1、卖方转让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卖方应通知抵押权人(如银行),并告知买方房屋已抵押。 如果卖方未通知抵押权人,但告知买方房屋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可以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买方不能主张买卖合同无效; 2、出卖人通知抵押权人但未告知买受人房屋已抵押的,买受人可以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出卖人既未通知抵押权人,也未告知买受人房屋已抵押的,抵押权人和买受人均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被转让房屋因为设置了抵押权而不能转让,房屋不得进行过户登记,不发生物权转移,但转让合同本身不应受到影响,合同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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