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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部分房改房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而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2.住房不符合标准的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
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改房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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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的规定,以下情形下的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3)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4)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5)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6)已经被列入公告范围的房屋; (7)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8)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 (9)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10)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11)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1、部分住宅改建住宅以低于住宅改建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未按规定补充住宅价格的;2、住宅不符合标准的住宅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违反规定的公款超过标准装修、超过标准的部分未按规定返还或补充住宅价格和装修费用的;3、将拆除的住宅冻结地区列入拆除公告范围的;4、其他所有权人不同意购买所有权共有的住宅,其他所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的;5、抵押住宅未经许可的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住宅的6、住宅改建困难的住宅的情况下,其他住宅改建住宅的7、不符合法律的住宅改建的住宅使用法律的住宅改建。根据住房改革相关政策,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
1.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保障性质的住房。 2、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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