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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贷款程序 1、提出申请:借款人持相关贷款资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2、业务受理:中心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即与申请人面谈并审查贷款资料,适时向申请人回复审查结果; 3、签订合同:借款人及房屋共有权人到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期房还需与售房单位签订《担保合同》); 4、权证抵押:借款人或委托银行持相关材料到房管和土管部门办事窗口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办理划款: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划款手续。 需要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 2、借款人和配偶的户口本原件及2份复印件(含户主页),如配偶户口在衢州地区以外的还需提供暂住证的原件及2份复印件; 3、婚姻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单身未婚证明需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证明); 4、经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原件2份; 5、首期付款发票和银行交款单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6、借款人及其配偶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 7、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8、购房地房产证明; 9、公积金在衢州其他县(市)、区缴纳的还需提供公积金缴存中心的公积金缴存证明。 注意事项 1、申请贷款时限:购买商品房的,应在订立购房合同并支付首期付款后的12个月内; 2、个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但若贷款后停止缴存的借款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发放《催缴通知书》,督促其按时足额缴存;仍逾期不缴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并取消以后缴存资格。逾期不缴超过三个月的,在贷款为正常状态的情况下,转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
1、购房者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不低于20%首付款。 2、具备抵押贷款贷款条件的申请人向相关金融机构提出申请,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 3、经办的金融机构对申请人的贷款条件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法房抵押贷款贷款; 4、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贷款贷款合同,借款人如果选择自动划款方式还款,应当在银行开立还款账户申领储蓄卡; 5、办理担保、保证或者保险手续; 6、贷款人接受借款人委托,依照其指令将抵押贷款贷款划入出开发商账户。
(1)购房者确定有买房意向之后,经过购房者与卖房人双方的平等协商,购房者和开发商共同将正式的合同条款输入合同备案软件,进行网上签约。 (2)开发商在和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上报成功之后,打印正式的(电子)合同,购房者和开发商履行签字手续,打印的份数依据付款方式确定(一次性付款需打印4份,按揭贷款需打印5份)。 (3)开发企业需要在网上签约的3个工作日内,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盖章备案手续。开发商和购房者网上签约上报之后,开发商需要携带全部的购房资料,全套已签字(盖章)的纸质正式合同到具有管辖权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盖章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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