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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国家没有统一规定,这个是各个省的规定。 比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
1、不管是不是晚婚晚育,产假都是按当地政策执行。 2、产假: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3、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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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元旦起,所有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均取消“晚婚晚育”的说法。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至于生育延长假和男方的陪产假,由于各省市的规定不同,你可按你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的享受此政策。
每个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都不尽相同。第二十五条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婚、晚育的夫妻双方,享受下列优待:(一)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其婚假为30天;实行晚育的,其产假为105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5天;第二十七条育龄夫妻系城镇居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优待与奖励:(一)在产假期满前领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按此规定,则男方的护理假=15+5=20天了,具体你们那边怎么样,请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或查看本省的〈计划生育条例〉中优待奖励与社会保障中具体法律条文。
1、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方享受护理假15个自然日。二、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职工请咨询社保部门。三、男方在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奖励。各地计生政策规定的陪产假天数不同,以当事人所在地计生政策规定为准,规定陪产假期间视为出勤,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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