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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经第二次拍卖都流拍的情况下,会以第一次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作出的保留价,将房子作价交给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
如今,司法拍卖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熟知,包括通过众多知名互联网交易平台发起的网络司法拍卖,让每个人都有可能参与其中。但是,也有很多人不知道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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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房屋的流程: 1、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2、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 4、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 5、拍卖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 6、无人竞拍或者拍卖失败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降价10-20%,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 7、二次拍卖仍失败的,法院可以在此基础上再降价拍卖。对房屋的拍卖,最多可以进行三次拍卖。
(1)拍卖物的处分权发生了争议,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发出中止拍卖的书面通知的。 (2)委托人主动申请中止拍卖,确有正当理由并经拍卖行同意的。 (3)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拍卖活动暂时不能进行的。 (4)其他在合同中约定的事由的发生,也可令拍卖中止。
抵押房地产拍卖三次后,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依法无法接受住房贷款的,法院应在第三次拍卖结束之日起7天内发出销售公告。如果不能通过销售手续成交,只能在住宅偿还债务。否则,法院解除抵押房地产的检查,冻结,将房地产返还给执行人,但除了该房地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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