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通常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内的股东数目不得超过五十位;各个股东皆应按照其在公司章程中所签署的承诺,如数及按时地向公共账户注入全额资金,以示对...
1.股东名册。股东的确认不看工商局而只是看股东名册,工商局登记只是程序要求,而股东名册是法律规定。 2.股东身份认定的主要条件和步骤,以下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因此,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当公司的债务超过其全部资产时,以公司资产为限。
股东身份基于股权而存在,股东享有分红权、知情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权利等,确认股东资格的标准为实际出资、签署公司章程并记载为股东,股东身份认定有三种方法: 一是通过工商登记查询; 二是公司内部有股东名册; 三是公司会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我国的公司法所称的公司都是"有限",这里说的就是有限公司的"有限责任"的含义。区别于无限责任。有限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公司的责任都仅仅是向公司的出资,包括两层含义:①如果公司出现经济纠纷需要赔偿,或者亏损甚至资不抵债破产,股东的损失仅限于投资,不涉及个人和家庭其它财产。这是对出资人的保护。(而承担无限责任的,其个人和家庭其它财产也承担连带责任)②这里所说的出资不是实际出资,而是认缴的出资,也就是股东承诺的出资,写在章程里、在工商局登记的数额,即使出资没有完全到位,也要按照当初承诺的数额承担责任,不足的要追缴到位,这又体现了诚信原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9人已浏览
1,459人已浏览
22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