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男方不提供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2024-11-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十九章一般规定第二百二十四条和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和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如果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此外,根据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或其财产在外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根据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此外,根据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如果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关于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但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